学法网»题库首页 » 民诉仲裁 » 分科真题 » #29717 题目内容及评论
29717#
[2015年]赵某与刘某将共有商铺出租给陈某。刘某瞒着赵某,与陈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商铺转让给陈某,后因该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赵某得知后,坚决不同意刘某将商铺让与陈某。关于本案相关人的诉讼地位,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 法院应依职权追加赵某为共同原告
  • 赵某应以刘某侵权起诉,陈某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赵某应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 赵某应作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本题有 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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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zhanfeifei1129 发表于 2018-9-11 07:08
民诉法解释:第七十二条 共有财产权受到他人侵害,部分共有权人起诉的,其他共有权人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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