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执行程序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电线厂
- 无线电厂
- 陈某
- 赵某
- 各债权人对被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申请执行的先后顺序受偿
- 各债权人对被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 各债权人对被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成立的先后顺序受偿
- 各债权人对被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法律文书生效的先后顺序受偿
- 代为申请执行
- 代为放弃、变更民事权利
- 代为进行执行和解
- 代为收取执行款项
- 经胡某申请,人民法院可以通知该李某向胡某履行债务
- 李某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 李某对债务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对李某中止执行
- 在对李某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李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李某对孙某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 扣押股票,并强制乙公司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
- 直接对乙公司的股票进行拍卖或者变卖,用于清偿债务
- 直接将股票抵偿给甲公司
- 将丙公司变更为本案的被执行人
- 裁定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时再恢复执行
- 裁定终结执行
- 裁定宣告该公司破产
- 裁定执行该公司投资人的其他财产
- 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
- 只有强制执行内容的民事制裁决定书
-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 以撤销或变更己执行完毕的法律文书为内容的新判决书
- 判决生效之日起6个月
- 判决确定的王某支付货款期间的最后一日起6个月
- 判决生效之日起2年
- 判决确定的王某支付货款期间的最后一日起2年
- 直接裁定追加甲公司为被执行人
- 发现甲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裁定追加丙公司为被执行人
- 发现甲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裁定追加丁公司为被执行人
- 裁定追加甲公司为被执行人并可将甲公司在丁公司冲的股权予以冻结
- 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已被人民法院部分或者全部执行完毕
- 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书被撤销
- 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依据被撤销的法律文书取得的民事权益
- 由被执行人主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