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法【综合】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自然人的经常居所地指自然人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 自然人在涉外民事关系产生或者变更、终止时已经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作为其生活中心的地方,但就医、劳务派遣、公务等情形除外
- 法人的经常居所地是指法人的设立登记地
- 法人的经常居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营业地
- 法院审理信用证纠纷案件时,当事人约定适用国际惯例的,从其规定
- 因申请开立信用证而产生的欠款纠纷适用中国法律,涉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 存在信用证欺诈时,当事人以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基础交易提出抗辩的,法院不予支持
- 信用证项下单据与信用证条款之间不完全一致,但并不导致相互之间产生歧义的,不应认定为不符
- 该条约须由全国人大决定批准
- 该条约应在中国优先直接适用,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 根据后约优于先约的原则,如果该协定的内容与WTO规则相冲突,三国应适用该协定的规定
- 既然甲中两国都是WTO成员,他们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背离了GATT最惠国待遇原则
- 内地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通过香港高等法院委托提取证据
- 委托书及所附相关材料应当以中文文本提出。没有中文文本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 如果委托方请求其司法人员、有关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法律代表)在受委托方取证时到场,以及参与录取证言的程序,受委托方可以拒绝
- 受委托方因执行受托事项产生的翻译费用、专家费用、鉴定费用由受委托方承担
- 有明确证据表明进口大豆数量增加,并由此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方可以作出初裁决定,采取临时保障措施
- 临时措施只能采取提高关税的形式
- 保障措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 采取保障措施应遵循非歧视原则,即保障措施应当针对正在进口的各国大豆实施,不区分大豆的来源国
- 群岛水域的划定不妨碍群岛国可以按照《海洋法公约》划定内水,及在其群岛基线之外划定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 群岛国对其群岛水域包括其上空和底土拥有主权
- 所有国家的船舶享有除群岛国内水以外的群岛水域的无害通过权
- 群岛国可以指定适当的海道和其上的空中通道,以便指定特定国家的船舶或飞机连续不停地迅速通过或飞越其群岛水域及其邻接的领海
- 对进出口产品原则上应取消一切数量限制
- 实施数量限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背离非歧视原则
- 要求外国投资企业购买或使用进口产品的数量或价值应与该企业出口当地产品的数量或价值相当,属于违反国民待遇规定的投资措施
- 将企业可使用的外汇限制在与该企业外汇流入相关的水平,从而限制该企业对用于当地生产或与当地生产相关的产品的进口,属于违反一般禁止数量限制原则的投资措施
- 北京仲裁委员会可以委托法院进行查明
- 可以通过“专家证人”的方式进行查明
- 如果通过多种合理途径仍旧不能查明,则最终可以认定无法查明
- 如果最终认定无法查明,则应适用中国法解决纠纷
- 该运输合同从铁路部门签发运单时起成立
- 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损坏,则甲公司只能要求该区域的铁路运输部门承担责任
- 该次运输的责任期间从铁路部门收到货物时起至交付货物时止
- 到达国的运费由收货人承担,收货人只能在到达国境内变更收货人和到达站
- 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 该义务不属于国际强行法规则范畴
- 同意由该义务的利益国正式机关作出
- 以明确的方式事先自愿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