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诉仲裁 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北京仲裁委员会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 M省甲县法院
- M省丙县法院
- D县法院有管辖权,因D县是双方约定的合同履行地
- 二审法院对上诉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不予审查,裁定驳回异议
- 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 二审法院应裁定撤销一审判决,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 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
- 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和阳光劳务公司为被申请人
- 马迪是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阳光劳务公司可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马迪和阳光劳务公司为申请人,五湖公司为被申请人
- 将丙公司提出的诉讼请求一并审理,作出判决
- 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丙公司另行起诉
- 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 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恢复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 王某承担钱某向其借款事实的证明责任
- 钱某自认了向王某借款的事实
- 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借款事实的反证
- 钱某提交的收条是案涉还款事实的本证
- 乔某应起诉杨某,并承担杨某主观有过错的证明责任
- 乔某应起诉杨某,由杨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 乔某应起诉薛某,由薛某承担其主观无过错的证明责任
- 乔某应起诉薛某,薛某主观是否有过错不是本案的证明对象
- 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易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 易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谢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 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谢某不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 王某不服该裁定提起异议之诉的,由王某承担对其享有该财产所有权的证明责任
- 予以受理
- 裁定不予受理
- 裁定驳回起诉
- 按再审处理
- 将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 采取公告方式送达
- 裁定中止诉讼
- 裁定驳回起诉
- 甲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丁为原审原告
- 甲为上诉人,丙、丁为被上诉人,乙为原审被告
- 甲、乙为上诉人,丙为被上诉人,丁为原审原告
- 甲、乙、丙为上诉人,丁为被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