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代企业经营》杂志社所在地的海兴市A区法院
- 吕某住所地的海兴市B区法院
- 汪某住所地的龙门市C区法院
- 甲公司所在地的龙门市D区法院
侵权结果发生地有管辖权,但是江某是甲公司的负责人,与侵权诉讼没有直接的关系,甲公司才是本案侵权诉讼的原告。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
因此案是名誉侵权案件,原告住所地也侵权结果发生地。(ABCD,摘自 众合的真题分类解读)
如果是全省发行了,那当事人起诉应诉不是很困难?
是不是一般的侵权行为都有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的?
根据解析看来,出题人就是要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因此,甲公司是受侵权的公司,根据上述规定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是不是这样的?求高手解答。
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