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在诉讼中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 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有独三法院不可以依职权追加,因此判定为无独三
如果乙跑上法庭上主张说这笔钱应该是...
好多题目解析,他都赖复制题目和答案
“二”
有独三法院不可以依职权追加,因此判定为无独三
如果乙跑上法庭上主张说这笔钱应该是...
厉害 有独三法院不可以依据职权追加
乙在诉讼中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如果参加诉讼,就处于共同原告的地位
乙在诉讼中处于共同被告的地位
不定项: A B C D 本题有 17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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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依《合同法解释(一)》第16条规定,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根据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可以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前者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后者仅与他人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