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甲公司
- 乙公司自行承担损失
- 丙公司
- 丁公司
-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 航运公司丙
- 买方甲
- 卖方乙
- DEQ、FOB
- EXW、CIF
- FAS、CPT
- EXW、FAS
- 中国甲公司应负责安排运输事宜,并应在货物在天津上船后向乙公司及时发出通知
- 货物虽在天津上船,但天津并不是交货港,交货地在美国的目的港
- 货物的风险在天津货物装船越过船舷时由卖方转移到买方,双方的费用分界线也在于此
- 美国乙公司有义务为货物在运输途中的风险投保
- 通知行即为议付行
- 信用证的规定可以与合同的规定不一致
- 买方作为开证申请人可以修改信用证
- 卖方是根据信用证开出汇票的出票人和受益人
- 5天
- 7天
- 10天
- 14天
- 钩至钩
- 仓至仓
- 货交承运人
- 货交收货人
- 乙公司2月20日电属于有效承诺
- 甲公司2月21日电因添加了新的条件,且新条件未被乙公司明示接受,故合同未成立
- 根据公约的规定,缄默不构成有效承诺,因此,乙公司在2月22日后未再理会甲公司,导致合同不成立
- 合同已经成立,乙公司不履约属违约行为
- 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有国家、经济组织,法人和个人,国际公法的主体没有个人,但包括法人。
- 国际经济法的法律规范有国际公约、国际商业惯例和国内法,与国际法相同。
- 国际经济法和国际法一样都具有强制性。
- 国际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关系,而国际经济法主要调整国际经济关系
- 承运人应赔偿货物湿损的损失
- 承运人可依海商法的规定主张免责,但应承担举证责任
- 乙公司应自行承担此项损失
- 甲公司应赔偿乙公司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