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
- 故意杀人罪的中止犯
- 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犯
- 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
- 强行与卖淫幼女发生性关系,事后给幼女500元的,构成强奸罪
- 使用暴力强迫单位职工以外的其他人员在采石场劳动的,构成强迫劳动罪
- 雇用16周岁未成年人从事高空、井下作业的,构成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 收留流浪儿童后,因儿童不听话将其出卖的,构成拐卖儿童罪
- 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
- 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
- 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
- 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
- 甲是个体干洗店老板,洗衣时发现衣袋内有钱,将钱藏匿
- 乙受公司委托外出收取货款,隐匿收取的部分货款
- 丙下飞机时发现乘客钱包掉在座位底下,捡起钱包离去
- 丁是宾馆前台服务员,客人将礼品存于前台让朋友自取。丁见久无人取,私吞礼品
- 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
- 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撞到护栏,弹回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
- 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丙成立正当防卫
- 丁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立正当防卫
- 监狱监管人员吊打被监管人,致其骨折
- 非法拘禁被害人,大力反扭被害人胳膊,致其胳膊折断
- 经本人同意,摘取17周岁少年的肾脏1只,支付少年5万元补偿费
- 黑社会成员因违反帮规,在其同意之下,被截断1截小指头
-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 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 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 李某妻子应以李某代理人身份起诉
- 法院应当通知王某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 本案原告的起诉期限为60日
- 本案原告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再起诉
- 甲于当月6日上午10时前被送至看守所羁押
- 甲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因考虑通知家属有碍进一步侦查,决定暂不通知
- 甲在当月6日被送至看守所之前,公安机关对其进行了讯问
- 讯问后,发现甲依法需要逮捕,当月8日提请检察院审批
- 法官执行判决时严重不负责任,因未履行法定执行职责,致当事人利益遭受重大损失
- 检察官讯问犯罪嫌疑人甲,甲要求上厕所,因检察官违规打开械具后未跟随,致甲在厕所翻窗逃跑
- 值班警察与女友电话聊天时接到杀人报警,又闲聊10分钟后才赶往现场,因延迟出警,致被害人被杀、歹徒逃走
- 市政府基建负责人因听信朋友介绍,未经审查便与对方签订建楼合同,致被骗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