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同刘某会见和通信
- 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 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有关证据
- 经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同意,并经被害人同意,可以向其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有损于我国主权的
- 危害我国国家安全的
- 有损于我国社会公共利益的
- 有损于我国善良风俗的
- 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张某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 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张某不服的,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 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王某不服的,可以向该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 对公安机关的不立案决定,王某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 王某的在公安局任科长的哥哥
- 王某的在本市人大常委会任职的朋友
- 被害人李某的债务人方某,现为律师
- 王某的叔叔,外籍华人
- 何某强奸案
- 15岁的金某抢劫案
- 白某间谍案
- 当事人冯某提出不公开审判申请,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 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
- 未经A县检察机关批准不得离开A县
- 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 未经A县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 可以受理
- 不予受理
- 对于被害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被告人确有财产可供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
- 第一审刑事判决需要第二审判决或裁定作出之后,才能确定效力
- 张某作为证人不属于回避制度适用的范围,故张某不应回避
- 张某作为共同犯罪人之一,如不出庭作证,案件就无法查明,故张某不应回避
- 张审判长的弟弟与整个案件有利害关系,故其应当回避
- 张审判长是本刑事诉讼中当事人张某的近亲属,故其应当回避
- 人民检察院
- 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
- 保险公司
- 被害人的委托代理人
- 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刘某
- 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可以是该厂副厂长黄某
- 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可当由检察院依法确定
- 如果代表被告某市肉制品厂出庭的诉讼代表人拒不出庭,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拘传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