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列表T | T 底部
- 对于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的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 对于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 被告人不得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
- 被告人在上诉期内可以撤回上诉,第一审判决自撤回上诉之日生效
- 国家安全机关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在回避作出决定前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继续参加对本案的侦查工作
- 公安机关负责人和检察长的回避,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 对合议庭成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或审判委员会决定
- 对审判委员会成员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 高某可以对县计生办的罚款决定提起行政复议
- 高某可以在对县计生办的罚款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同时,一并提起对省政府《计划生育管理条例》的审查申请
- 高某可以对省政府《计划生育管理条例》提起行政复议
- 高某可以对县计生办的罚款和省政府《计划生育管理条例》一并提起行政诉讼
-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的裁定、判决,或者作出不予核准的裁定
- 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但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 认为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重审应另组合议庭
- 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重审应另组合议庭
- 第二审程序中,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
- 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认为原判量刑过重的
- 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适用法律错误的
- 审判监督程序中,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
- 各级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判刑事案件,均可吸收人民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参与审判
- 一审刑事案件被告人、被害人有权申请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
- 曾经受过刑罚处罚的人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 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案件依法应当由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判的,在其所在城市的中级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名单中随机抽取
- 犯罪分子非法处置或者毁坏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不再受理
- 法院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
- 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 检察院可以自行执行逮捕
- 被告人某甲的辩护人(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权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 执行逮捕后,应当由检察院负责对某甲进行讯问
- 执行逮捕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负责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或所在单位
- 该案应由中级以上级别的人民法院审理
- 被告人有权拒绝人民法院为其指定的辩护人
- 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
- 人民法院准许后,被告人需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为其另行指定辩护人
- 甲为某国家机关的负责人,收受他人贿赂1万元后,个人决定将本单位的10万元资金挪用给他人的公司运营使用。甲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从重处罚
- 乙为某国家机关的负责人,擅自决定将上级划拨的20万元救灾款项挪用,为自己买公务用车,不但严重影响了灾民的妥善安排,而且在当地造成很坏的社会影响。乙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 丙为某国有事业单位的负责人,擅自将本单位在某银行的200万元存款为他人提供贷款抵押,后因他人经营不善无法按期偿还贷款,该单位的100万元存款被银行划拨用来偿还他人的贷款。丙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 丁为某国有公司的经理,擅自挪用5万元给朋友使用。该朋友对丁谎称是用于还债,但实际上却是用于走私活动。2个月后,该朋友将款项归还。丁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