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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徐某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只要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即应予开除
- 如果徐某主观上出于故意,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判处管制拘役,即应予开除
- 如果徐某主观上出于过失,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不一定予以开除
- 如果徐某被依法免于刑事处罚,应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 两名法学院的学生讨论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左同学认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检察官。孔同学认为: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者可以担任公证员。左同学的说法正确而孔同学的说法不正确
- 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强奸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院王检察长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此案时可以列席,但不能发表意见,也不能参加表决。田法官的说法正确而林检察官的说法不正确
- 乙县法院孙法官在审理某承揽合同纠纷案件时,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造成了严重后果,受到警告处分。乙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在办理案件中非法拘禁当事人,受到记过处分。对这二人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罚正确
- 丙律师事务所是一家有60名执业律师的合伙所,为扩展业务决定到某沿海城市设立分支结构,并委派专人办理有关审核事宜。法律援助对象鄂某要求丙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服务人员尊重和保护自己的隐私权。这两个行为均符合法律的规定
- 关于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公证员;②年龄二十三周岁者可以担任检察官。①正确、②不正确
- 关于律师承办业务:①律师承办业务,应告知委托人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②律师承办业务,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事项办理进展情况。①正确、②不正确
- 关于检察制度的发展和特征:①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②我国实行的是检察长负责和检察委员会集体领导相结合的检察院负责制。①正确、②不正确
- 关于我国的法官制度:①法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同时担任同一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和审判员、助理审判员;②法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审判工作实绩、思想品德、审判业务和法学理论水平、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重点考核工作态度和审判作风。①正确、②不正确
- 凡是职务犯罪和重案都是检察院自侦的;只有检察院才有批捕权、公诉权;检察院还可以对民事案件进行抗诉
- 法院实行审判公开,除非法有例外规定,记者都可以采访报道案件;除非法有例外规定,没有在庭上口头调查过的证据,一律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
- 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检察院应当保证律师的会见权和阅卷权
- 在审判制度中实行“两审终审制”,从来没有过“一审终审”的情况
- 北方某省高级法院田法官给承办自己老家小学工程质量纠纷案的某基层法院孔法官打电话,希望尽快审理该案以不影响学校按时开学
- 中部某法庭许法官在下乡巡回审理纠纷案件时与代理人、双方当事人、村委会主任等人一起在原告家边喝酒边调解,并在返回时收下被告赠送的5斤土豆
- 西北某基层法院包法官隐瞒正在办理的伤害案被告人是其同父异母兄弟的实情继续审案
- 东部某中级法院周法官指定由环球拍卖公司主持拍卖涉案的五套房屋
- 庭审时,发现当事人高某聘请的律师赵某明显不负责任,提醒高某可另行委托律师钱某
- 办案时,发现原告律师程某系自己高中同学,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 庭审前,向所办案件当事人委托的张律师指出某一证据效力不足
- 讲座时,出司法腐败主要是当事人行贿所致
- 周某本人没有提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请求
- 周某没有直接与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也没有缴纳委托费用
- 根据刑法关于诈骗罪的规定,周某不会被判处死刑
- 本人与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陈法官是同学,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 律师陈某在接案时称该案主办法官是其大学同学
- 法官王某让被告去找律师田某咨询
- 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法官杨某参加该所庆典
- 某律师事务所邀请某法院审判庭全体人员外出旅游
- 法官多次制止律师的发言的行为
- 律师退庭的行为
- 检察官对律师的言行
- 律师向当事人提出解除代理关系的行为
- 受当事人之托探询其他法官承办案件的审理情况
- 庭长要求某法官汇报案件的审理期限问题
- 与案件无涉的法官将当事人的诉讼理由书转交给承办该案件的法官
- 法官告知当事人其案件准备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