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与保险 易错题列表T | T 底部
- 共同海损A公司承担
- 单独海损承运人承担
- 共同海损B公司承担
- 共同海损由承运人承担
- 承运人的责任原则
- 承运人的责任限制
-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 集装箱条款
- 航次租船合同就是运输合同本身,而提单在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仅是运输合同的证据
- 航次租船合同不适用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 航次租船合同主要受国内法的调整,而提单则主要受《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及《汉堡规则》的约束。
- 航次租船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
- 交货延迟
- 被保险人的过失
- 市场行情变化
- 货物自然损耗
- 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 指示提单可以经过记名背书或者空白背书转让
- 不记名提单无需背书,即可转让
- 承运人签发的提单以外的用以证明收到待运货物的单证可以转让
- 委付适用于推定全损,而代位适用于全损或部分损失
- 委付转让的是保险标的所有权及其他相关的权利义务,而代位是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 委付仅适用于海上货物运输保险,而代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货物运输保险
- 委付是保险人取得保险标的的所有权后,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款,而代位是以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为前提
- 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的海上运输合同
- 提单是承运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的凭证
- 提单是一种物权凭证,并能作为向银行结汇的依据
- 提单是国际贸易交付方式的一种
- 推行完全过失责任制,删去了争议最大的航行过失免责条款
- 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改为从港口到港口
- 将每件货物的赔偿限额提高到835SDR或者每公斤2.5SDR,以其高者为准
- 使保函在一定条件下合法化
- 货物损失是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造成的
- 货物损失是由于货物在装船前已经有虫卵,运输途中孵化而导致的
- 货物损失是由于运输迟延引起的
- 货物损失是由于承运人驾驶船舶过失造成的
- 承运人可以凭副本提单加保函向深圳公司交货
- 承运人应当赔偿银行的损失
- 承运人应凭正本提单向收货人交货
- 承运人与银行没有关系,不应承担任何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