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四章 证券法 » 经济法 » #980 题目内容及评论
980#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有关专业人员在哪个期间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 在该股票承销期内
  • 在其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成为公开信息前
  • 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及期满后6个月内
  • 上述文件公开后5个工作日内
  
本题有 6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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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5-2 23:50
股票6个月,上市公司5天。
5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4-23 15:52
股票6个月,上市公司5天。
4 # yzcaoqin 发表于 2012-7-10 19:20
 

证券法第三十九条: 依法公开发行的股票、公司债券及其他证券,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者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转让。

证券法第四十五条: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六个月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除前款规定外,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证券服务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五日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


3 # zhaoguibin 发表于 2012-5-8 10:57
为股票发行是6个月 为上市公司是5日 切记
2 # sdwb 发表于 2010-6-26 21:17
另一个是申请股票发行的公司,另一个是已上市公司
1 # ziyou365 发表于 2009-6-28 14:21
答案解析很棒。
解决本题的关键在于区分两种公司的不同:一个是申请股票发行的公司,另一个是上市公司,对于不同公司的要求是不同的,前者刚刚发行股票,对其要求自然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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