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一章 中国法制史 » 法制史 » #9677 题目内容及评论
9677#
2.为晋律作注的有( )。
  • 贾充
  • 刘劭
  • 张裴
  • 杜预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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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6-6 14:44
晋律》及该注解亦称“张杜律”
3 # tangpj1983 发表于 2013-7-16 10:35
我要哭了,我一个都不认识
2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8-15 09:23
在《晋律》颁布的同时,律学家张裴.杜预为之作注,总结了历代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经验,经晋武帝批准颁行,与《晋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故《晋律》及该注解亦称“张杜律”。
1 # faith_fff 发表于 2012-7-22 17:58
“贾充(217-282)字公闾,平阳襄陵(今山西襄汾东北)人,曹魏及西晋时期大臣。”“公元268年,贾充主持修订的《晋律》完成。这部律令将汉律令和说解七百七十三万字压缩为十二万字。这不仅在法律的编纂上是一大进步,而且也使人民多少减轻了动辄得罪,轻重无准的威胁,晋武帝司马炎为了嘉奖贾充修订新律的功绩,赐贾充子弟一人关内侯,绢五百匹。”

“刘邵,字孔才,刘劭,字孔才。广平邯郸(今属河北)人。官至尚书郎、散骑侍郎,赐爵关内侯。受诏搜集五经群书,分门别类,纂为《皇览》。又与议郎庚嶷、荀诜等共同制订律令,作《新律》十八篇,著《律略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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