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的《中华民国宪法》,即曹锟的贿赂宪法。1923年10月5日,国会举行大选。曹锟为了获选大总统职位,以5000到10000元不等的价格收买议员。绝大多数议员受贿,不受贿者“其数不满二十人”。两院议员共590人参加投票,曹锟得480票而当选总统。孙文得33票。时人愤而指责此次曹锟获选,“纯由五千元之力”,怒斥受贿议员为“猪仔议员”,议会为“猪仔国会”。8日,议员们再接再厉,又以3次会议、10余小时的效率,速成《中华民国宪法》一部。1923年10月10日公布施行,共十三章一百四十一条。此宪法虽与《临时约法》的原则一致,不失为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但“一部神圣的宪法,亦被议员先生所累,得到‘秽宪’两字的徽号了”。
辊哥的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