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三 » 2006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9549 题目内容及评论
9549#
10.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代办托运。甲遂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运输途中,因丙的驾驶员丁的重大过失发生交通事故,致货物受损,无法向乙按约交货。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乙有权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 乙应当向丙要求赔偿损失
  • 乙尚未取得货物所有权
  • D丁应对甲承担责任
  
本题有 56 条评论
参考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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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zxf9898 发表于 2017-4-21 11:47
此时,乙已经取得货物的所有权,丙的过失行为对乙构成侵权呀,乙应该可以向丙主张侵权赔偿责任啊。
55 # xf丶hkr 发表于 2014-3-31 08:53
李建伟民法60讲关于现实交付的规定,其中就有两条:
(1)出卖人送货上门的,以出卖人送货到约定地点并经买受人验收后为交付;
(2)出卖人代办托运的,以办理托运收手续后为交付。
此题应该是B项 已经交付了 风险自交付的时候发生转移。
54 # jpriver 发表于 2013-7-31 15:51
答案:A (B项应该是可以)
53 # 刘建忠 发表于 2013-7-16 18:51
123594020 2012年08月25日 19:48:59
解析是非常正确的,合同目的达不到就构成违约,可向第三人追偿,老钟属于个人观点,...
对你来说,可惜了老钟的智慧了。你的理解是错误的。
52 # songyuxin165 发表于 2013-7-15 13:18
同意IId888观点,甲乙之间有两个合同关系,一个是买卖,一个是委托,基于委托合同可以请求违约责任。
51 # aviva8556 发表于 2013-3-8 22:51
“无法向乙按约交货”即表明甲违约了,A对,而B应该要改为可以。所以正确答案为A
50 # 123594020 发表于 2012-8-25 19:48
解析是非常正确的,合同目的达不到就构成违约,可向第三人追偿,老钟属于个人观点,跟司法考试有悖
49 # lllypm1981 发表于 2012-7-19 22:30
“合同中载明乙为收货人”能不能理解为有明确交货地点?
48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6-17 17:02
钟秀勇:
B(官方答案是A)。本题为“经典错题”。折磨考生数年。出题者对《合同法》第149条在理解上存在偏差,题目设计有
误。到目前为止,估计有200名考生和我当面讨论过此题。笔者经过调查研究,弄清了其错误发生的来龙去脉,故详细解
析于此:
A选项的考点是《合同法》第149条。《合同法》第149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
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该条规定的意思是,出卖人已经交付了标的物,因
而风险移转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第142条),如果出卖人有违约行为,买受人可以另外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例如:甲出卖100台电脑给乙,已经交付给乙,但其中5台具有质量问题,电脑在乙的仓库里因为雷击失火全部烧毁,此时
,风险由乙承担,乙仍然应当向甲支付电脑货款。但是,乙可以请求甲对5台电脑的质量问题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A选项还涉及《合同法》第141条。根据《合同法》第141条,在买卖合同中,交付地点约定不明确,货物又需要运输的,则交付地点在第一承运人所在地。因此,如果甲货交第一承运人,就完成了买卖货物的交付,发生两个法律效果:第一,货物的所有权发生移转,乙取得货物的所有权;第二,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就由乙承担。
当年的参考答案为什么是A呢?出题人的理解是:甲已经货交第一承运人,根据《合同法》第145条,风险应当由乙承
担,但是,甲没有把货物运输到乙的所在地,因此,甲构成违约。所以,风险由乙承担,乙需要向甲支付货款,但是,乙
可以依照《合同法》第149条向甲主张违约责任。然而,出题人的思路是错误的,原因在于:根据《合同法》第141条,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交付地点,而货物又需要运输的,法律补充的交付地点是第一承运人的所在地,而不是买受人乙的所在地,所以,只要甲在第一承运所在地按照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出卖人甲就属于全面买卖合同义务,没有违约。综上,A错误。
我们再看其他的选项。《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
外”。
在甲、乙的买卖合同中,通过《合同法》第141条对交付地点的补充,只要甲向第一承运人交付货物,就视为完成了对
乙的现实交付,发生货物所有权移转的法律效果,乙于此时取得货物的所有权。承运人因为过错损坏货物,乙作为所有权
人有权对丙主张侵权赔偿,因此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丁是丙的工作人员,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的过程
中致人损害的,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丁不承担责任,所以D选项错误。
出题人难道会犯错误吗?是的。两个原因:第一个是常规原因,出题人水平虽然很高,但水平再高的人,都有知识盲点,这是可以理解的。第二,出题人上学期间,正在热恋,老师上课讲授《合同法》第149条、第141条的理解问题时,出题人正忙于和女友在下面说话,没有掌握老师讲授的内容。这一知识盲点出题人一直不知道。出题人不知道自己不知道《合同法》第149条的含义。以此为依据出题,遂酝酿出这一经典错误。


47 # lld888 发表于 2012-6-9 11:23
lld888 2012年06月09日 11:13:42
大家请注意"代办托运"这四个字,也就是说甲托运货物并不是甲乙买卖合同的义务,而...
所有权转移,风险也已经转移由乙承担,但甲乙成立委托合同,所以乙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44楼虽然答案正确,但是解析个人认为错误。
如果出题思路如大家疑惑的那样,题目因该是这样
甲乙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由甲托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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