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二 » 2006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9522 题目内容及评论
9522#
83. 1997年沈某取得一房屋的房产证。2001年5月其儿媳李某以委托代理人身份到某市房管局办理换证事宜,在申请书一栏中填写“房屋为沈某、沈某某(沈某的儿子)共有”,但沈某后领取的房产证中在共有人一栏空白。2005年沈某将此房屋卖给赵某,并到某市房管局办理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赵某领取了房产证。沈某某以他是该房屋的共有人为由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某市人民政府以房屋转移登记事实不清撤销了房屋登记。赵某和沈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沈某某和李某为本案的第三人
  • 某市房管局办理此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 某市房管局为沈某办理换证行为是否合法不属本案的审查对象
  • D,李某是否有委托代理权是法院审理本案的核心
  
本题有 13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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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langhaiguan 发表于 2013-8-14 09:38
这题非常复杂
12 # 路多多 发表于 2013-7-4 19:15
审理对象只有一个,其他都是证据事实佐证?
11 # degress01 发表于 2012-8-29 19:24
wanglin1943 2012年06月28日 16:28:52
好题,不错。

撤销行为与等级行为不一样,所以分开,呵呵。

[2012众合历年真题:
原告告的是市政府的《复议决定》,本案的审查对象=市政府的复议决定=不关市房管局甚事]
10 # wanglin1943 发表于 2012-6-28 16:28
好题,不错。

撤销行为与等级行为不一样,所以分开,呵呵。
9 # hyhlsy 发表于 2012-4-4 16:50
确实很缺德
8 # degress 发表于 2012-3-20 21:14
degress 2011年06月18日 20:39:14
zhanghesheng8 2010年08月24日 15:51:46
出题人的意思是:审理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行政行为的合法行,其他全是错的。
因为经过了复议、改变可原行政行为,所以起诉复议机关,只审查撤销变更登记的复议决...
审理行政诉讼的核心=行政诉讼的审查对象;
沈某起诉的被告是复议机关市政府,而不是房管局;所以其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是市政府的撤销房屋登记行为(复议机关作出的新行政行为),此前的市房管局的房屋转移登记行为是行政复议的审理对象(原行为机关作出的原行政行为),不是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对象,故B项正确。
同B项的原理,房管局最先为儿媳李某的换证、李某是否有委托代理权去房管局办理换证手续,当然也与本行政诉讼无关,故C项正确,D项错误。
7 # lixiaochun210 发表于 2011-8-21 15:40
房屋属于婚后财产,夫妻共有,李某当然是利害关系人
6 # hksworld 发表于 2011-8-14 13:56
当事人对什么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诉讼中就应该对该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其他的什么前期的手续啊的无关,即使该手续是判定后续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的前提,直接一步到位看最后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5 # degress 发表于 2011-6-18 20:39
zhanghesheng8 2010年08月24日 15:51:46
出题人的意思是:审理对象只有一个,那就是行政行为的合法行,其他全是错的。

因为经过了复议、改变可原行政行为,所以起诉复议机关,只审查撤销变更登记的复议决定是否合法,原行政行为和换房产证的行政行为不管;
4 # degress 发表于 2011-6-18 20:37
qyc13145407 2010年08月14日 12:36:33
沈某某和沈某,出题人真缺德,有本事出技术含量高的题,尽是这些小把戏,浪费俺时间

沈某和沈某某是父子关系,这题真是坑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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