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 » 民法 » #9296 题目内容及评论
9296#
请A搬家公司搬家,A公司派出B、C、D三人前往。在搬家过程中,B发现甲的掌上电脑遗落在一角,便偷偷藏人自己腰包;C与D在搬运甲最珍贵的一盆兰花时不慎将其折断,为此甲与C、D二人争吵起来,争吵之时不知是谁又将甲阳台上的另一盆鲜花碰下,砸伤路人E。B、C、D见事已至此便溜之大吉。请问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甲可以要求A公司赔偿名贵兰花被折断造成的损失
  • 甲可以要求A公司承担没有履行搬运任务的违约责任
  • 路人E可以要求甲、C以及D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甲可以就丢失掌上电脑的损失要求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题有 10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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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david138 发表于 2015-10-21 10:28
这个不算脱落物,因为脱落一般不是人为的,是大风吹的或者松动掉下,所以不是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承担。 也不是不明高空抛物,这里确定是他家掉下的,所以也不是公平责任。在有花盆的阳台争吵是共同危险行为,所以连带责任。
9 # 啤酒花1021 发表于 2013-8-28 13:15
BCD三人溜了,没搬家,所以违约。
我也没选B
killermax636 2013年03月29日 17:33:59
为什么要选B?
8 # woshibingmao 发表于 2013-4-26 22:30
C.路人E可以要求甲、A搬家公司承担公平补偿责任,不是共同危险行为
7 # killermax636 发表于 2013-3-29 17:33
为什么要选B?
6 # weigenqiang 发表于 2012-10-20 15:05
hbsyljx 2012年03月21日 22:30:31
C 为什么 要选?

共同危险行为
5 # hbsyljx 发表于 2012-3-21 22:30
C 为什么 要选?
4 # 赵玉杰 发表于 2012-1-20 15:06
严重质疑C,应该属于高空抛物,数人一行为,不能确定行为人,应该是适当补偿。
不属于共同危险行为,所以不应该连带。
3 # 一漾。。 发表于 2012-1-11 23:31
D为什么不对……
2 # myl318 发表于 2010-8-10 09:31
搬家公司不承担责任,由谁承担责任?

要知道偷东西的人甲并不知道是谁?

BCD一块告?
1 # 感觉在飞 发表于 2010-6-25 20:42
D项,就合同关系来讲,搬家公司有义务保证所搬物品安全,完整,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 例:快件被偷,物流公司应当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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