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十八章 侵权行为 » 民法 » #9164 题目内容及评论
9164#
小甲和小乙同为6岁。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采摘野果子。由于山比较陡峭且碎石特别多,两人上山时每踩一步都踩下不少碎石滚下山去。农民丙刚好在山下的田里耕种,被从山上滚下来的石头砸伤,花去医疗费5000元。请问,5000 元由谁承担。
  • 小甲之监护人承担
  • 小乙的监护人承担
  • 小甲的监护人与小乙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 由于小甲与小乙都是未成年人,应由丙自己承担
  
本题有 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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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metatron1984 发表于 2013-3-27 14:39
我也同意1楼
3 # gaoyice555 发表于 2012-12-12 18:42
解析有问题,共同危险行为人证明自己没有过错仍然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果想免责必须明确侵权人
2 # whulawyer1 发表于 2009-12-18 23:13
C
1 # ddkk4521 发表于 2009-8-6 21:55
这题我想问的是属于一般侵权责任

还应当是公平责任

两人爬山有始自划下是很正常的,所以俩小孩应该没有过错。

丙本身也没过错,所以我感觉应该是公平责任

由俩小孩的监护人和丙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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