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核准,许可备案。
商标转让合同-----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商标局备案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转让需要双方共同申请。
许可没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