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丁侵犯了手稿原件所有人乙的发表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丁侵犯了手稿作者甲的发表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丙侵犯了手稿作者甲的著作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丁不构成侵权,不承担民事责任
第17条跟着规定,如果“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丙目前拥有该作品,即可行使其发表权。
我是同意选项B的,但存在瑕疵:由于发表权由丙行使,所以丁侵犯的究竟是手稿作者甲的发表权,还是丙的发表权,存在疑问。
发表权是基于作者的专属权利,不可像财产权那样继承。因此,本题中甲的继承人同意刊印400册的行为不具有合法性。那么丁的行为也就属于侵权行为。
一定范围内的400册是不特定的人吗?我认为是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