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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于1993年5月就其生产的产品以“清风”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于同年8月核准注册了该商标。现在,该商标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如果该公司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则至少应当在以下哪一时间之前提出续展注册申请?
  • 2002年11月
  • 2003年2月
  • 2003年8月
  • 2004年2月
  
本题有 11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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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7-11 14:14
《商标法》第39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同时,第40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据此规定,商标权人最迟可在商标有效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
至少这个词其实用得不太准,应该用最晚。
10 # 双面隐人 发表于 2016-3-10 16:28
忘记看8月才核准的了。。 续展是期满前, 宽展是期满后 都是6个月内
9 # law、holy 发表于 2015-1-26 22:21
各位,新法改了期限“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 ”12个月“ 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据此规定,商标权人最迟可在商标有效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
8 # erica3333 发表于 2013-10-25 21:17
我怎么觉得答案是最多啊。什么叫至少。
7 # 裆代表 发表于 2013-3-29 16:23
小鱼人儿 2013年03月09日 11:07:31
差点被气得吐血了!


1993.8 +10=2003.8 + 6 =2004.2
6 # 小鱼人儿 发表于 2013-3-9 11:07
差点被气得吐血了!
5 # 小鱼人儿 发表于 2013-3-9 11:06
《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同时,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出题人怎么能这样整人,某时候很会揪词,某个时候又错词。续展注册和宽展期注册是一个概念吗?不要这样坑人啊。之前,还有一道题:适当补偿与经济补偿,与赔偿是一个概念吗?真让人纠结。经济补偿=赔偿?
4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 04:58
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同时,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3 # 吹进心里的风 发表于 2012-3-5 11:00
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同时,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2 # orlane 发表于 2011-8-2 15:14
宽展期对应的是不是宽展注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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