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乙无权处分,丙也知情,如甲不予追认并想收回电脑,可直接向丙索要
- 丙届时未按约付款,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 丙届时未付款,应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 甲与乙是一个买卖关系,乙与丙是另一个买卖关系,丙只能向乙付款,乙再向甲付款
还是错了。债务转让不是需要债权人同意才可以吗,甲未表示同意怎么就变成可以由丙对...
D项错误在于:若D项前半句假设成立,则无论丙是否付款给乙,乙都应该向甲付款,而不是丙付款了乙才付款。
依此,只有C项的表述是正确的,而这也符合合同的相对性原则。
- 乙无权处分,丙也知情,如甲不予追认并想收回电脑,可直接向丙索要
- 丙届时未按约付款,应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 丙届时未付款,应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 甲与乙是一个买卖关系,乙与丙是另一个买卖关系,丙只能向乙付款,乙再向甲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