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七章 债的移转和消灭 » 民法 » #8455 题目内容及评论
8455#
甲于1990年与乙结婚,1991年以个人名义向其弟借款10万元购买商品房一套,夫妻共同居住。2003年,甲乙离婚。甲向其弟所借的钱,离婚时应如何处理?
  • 由甲偿还
  • 由乙偿还
  • 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 主要由甲偿还
  
本题有 1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00
3
0
详细评论内容
1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3-13 10:55
司法解释之所以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是因为实际生活中其收益的主要部分往往是供家庭成员享用的,故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