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二章 担保物权 » 民法 » #8317 题目内容及评论
8317#
甲开电器行,从事电器修理与出售,今有乙购买一台冰箱,物已交付,但价金有一部分尚未付清,后因已自己不注意使用,致冰箱故障,乙乃嘱甲取回修理,甲修好后,主张乙有一部分价金尚未付清,拒绝交回冰箱而加以留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甲的留置合法,因为乙有一部分价金尚未付清
  • 甲的留置不合法,因为甲对乙的价金债权与甲对这冰箱的占有无牵连关系
  • 甲可以修理费未付为由主张留置该冰箱
  • 甲在任何时候均不得主张对该冰箱的留置权
  
本题有 24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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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论内容
24 # (审计部)法务 发表于 2015-11-7 11:21
企业与个人之间的留置不限于同一法律关系。
第二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23 # kindsir 发表于 2014-8-14 05:08
不是说保㣊吗
22 # linzhi21 发表于 2014-5-27 21:51
成立留置权须有三项要件:其一,须债权人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其二,须债权已届清偿期。其三,须债权的发生与该动产有牵连关系。留置权中的牵连关系,是指债权和留置权标的物的占有取得之间有关联,即债权的产生和标的物取得因同一合同关系而发生。
21 # llh250 发表于 2013-6-11 11:33
之前理解的“牵连关系”一直是只要“有点关系”就可以了,原来要是基于同一个合同的呀
20 # jeury2010 发表于 2013-5-13 16:04
动产买卖等价价金与承揽合同的留置「不得留置」
承揽合同的留置与修理费用「适用留置」
19 # jeury2010 发表于 2013-5-13 16:00
留置权产生:债权的产生与动产标的本身具有牵连,企业除外
18 # 虾骑驴 发表于 2013-4-24 09:58
之前理解的“牵连关系”一直是只要“有点关系”就可以了,原来要是基于同一个合同的呀
17 # 王菊侠 发表于 2013-3-20 23:11
商事留置双方都是商人
16 # 王菊侠 发表于 2013-3-20 23:08
算不算商事留置
15 # dongshi7788 发表于 2013-2-3 15:59
此题是不是可以适用商业留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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