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九章 所有权 » 民法 » #8207 题目内容及评论
8207#
甲与乙是邻居,因甲酷爱跳舞,故经常在深夜将音响放足音量跳舞尽兴,乙因此经常休息不佳。对此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乙可要求停止侵害
  • 安静休息权法律无规定,故不予保护
  • 甲侵害了其与乙间的相邻关系
  • 乙有容忍的义务
  
本题有 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226
9
1
详细评论内容
4 # 生如风37 发表于 2016-4-3 13:40
3 # 伊水佳人 发表于 2012-5-4 14:41
答案正确,鉴定完毕!
2 # shuaibo2012 发表于 2011-5-26 15:47
《民法通则》第83条。该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朱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 # yuhdvinus 发表于 2010-4-16 14:30
乙有相邻权,那甲有没有相邻权,可不可以适当的唱歌跳舞,此时乙有没有容忍的义务--对应的是甲的相邻权??????????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