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 附延缓条件的合同
- 附始期的合同
- 附终期的合同
附条件:双方规定一定的条件,并以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与否的依据
附期限:双方约定一定的期限,并以期限的到来作为法律行为效力发生的依据
条件的成就与否并不一定,也就是说条件规定的实施内容发生与否不确定;但是期限的到来是必然的
这里乙的死亡是必然的,是附期限。乙死亡以后无法继续承租该房子,则是附终期(解除期限)的法律行为
附解除条件的则于条件成就时失效。例:如果我儿子回来定居,租赁合同就终止。
租赁期限为六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
题目中给出:双方口头约定租金为每年5万元,乙可以一直承租该房屋,直至乙去世。
证明双方未有书面合同,租期为不定期租赁。只能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