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的协议违反了法律,理由如下:<br data-filtered="filtered">现行《婚姻法》第...
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
B为何不对!
协议没有限制婚姻自由,再婚只是变更抚养关系的一个条件
现行《婚姻法》第2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第3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而甲乙却通过协议限制了乙的再婚权(第三人干涉婚姻自由),违反了婚姻法的强制性规定,协议归于无效。
问一下,乙不履行离婚协议这一事实,是违反了协议还是违反了相关行政裁决文件呢。
我感觉是因为协议内容限制了乙的人身权利(再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