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二十二章 贪污贿赂罪 » 刑法 » #7879 题目内容及评论
7879#
闫某是某国有企业的厂长,张某是闫某的秘书,在上任1年内,闫某先后接受送来的贿赂10万多元,其中有5万元是通过张某介绍来的人送的,闫某将其中2万元送给张某作酬劳费。张某后来赌钱欠别人一大笔赌债,于是找到闫某,说:“给我点钱花,否则我就告你。”闫某很害怕,于是给了张某1.5万元。但是事过不久,张某又找闫某要钱,闫某说手头没钱,张某要求其将工会活动的部分经费借给自己先用一用,1个月后保证偿还,闫某就把自己保管的工会活动经费1万元给了张某,1个月后,闫某被告发。根据以上情况,请回答下列问题。张某与闫某的行为(   )
  • 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同犯罪
  • 不构成共同犯罪
  • 构成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 构成受贿罪的共同犯罪
  
本题有 5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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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森林鸟 发表于 2014-10-29 10:04
张是介绍贿赂
4 # wxfz200518 发表于 2010-7-7 22:06
张某是否形成受贿罪的共犯呢D为什么不对?
3 # ziyou365 发表于 2009-7-31 16:00
闫某将其中2万元送给张某作酬劳费,这里成立不成立受贿罪的共同犯罪呢
2 # qinbei_007 发表于 2009-5-9 17:16
因为张某是用来归还赌债,就是用于非法活动。没有时间限制也不论是否归还
1 # xxwangaiguo 发表于 2009-2-6 11:23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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