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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96年5月刑满释放后一直在家无业。某日,王某遇到小时候的朋友刘某,见其出手大方像是很有钱就询问刘某有什么赚钱的路子也带他一个。刘某见王某样子诚恳,便向其坦言这些钱都是贩毒赚的,干这个来钱快,于是王某决心试一试,遂于2000年12月从刘某手中低价购得500克海洛因。3日后,正当王某向李某出卖海洛因时,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此500克海洛因全是假的,经侦查抓捕刘某,经讯问其也不知毒品是假的。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 不构成犯罪
  • 构成传播犯罪方法罪
  • 构成贩毒品罪
  • 教唆犯
  
本题有 52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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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loyoyo 发表于 2018-10-19 20:49
难道,考生是不同观点之争的受害者?
51 # 坏坏孩子气 发表于 2016-12-11 16:43
我觉得在这里主要是看刘某是否知道这是他卖给王某的不是毒品,如果他确实知道他卖给王某的不是毒品,那他只能构成诈骗罪。如果他不知道这不是毒品,将假毒品误认为是真毒品则成立贩卖毒品罪。本题中并没有说刘某知道这是假毒品,应该就只能推定为刘某以为这是真毒品。不过我很奇怪,刘某故意以低价把假毒品卖给王某是不是说明刘某是知道这是假毒品呢?(可能我想多了)
但是这里成不成立教唆,我认为是不成立的。因为如果把贩卖毒品给王某的这个行为既评价为贩卖毒品的行为,又评价为教唆的行为,显然感觉是重复评价。
纯属个人意见
50 # 相逢应不识 发表于 2016-4-24 21:26
由头到尾都没有一丁点教唆的痕迹。
49 # minesafy 发表于 2015-7-29 13:48
传播犯罪方法要求是有传播的故意
刘某既然坦言了,那确实贩毒了,选c
对于王某卖假毒品的行为,因为刘某没有引起王某犯罪的故意,且不具备支配力所以不是教唆犯也不是间接正犯
如果卖的是真的毒品刘某可以构成帮助犯,且本身构成贩卖毒品,定贩卖毒品罪就行。
48 # 3热舞 发表于 2015-5-21 18:37
46 # xufengna 发表于 5 天前
[引用]
第一,在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按照法定符合说,如果主客观没有重合内容的,则不成立犯罪或者仅仅成立客观内容的过失犯罪(如果连过失都不存在,则属于意外事件)。
例如(2002年试卷二第38题)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卖后获款4000元,但在未来得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B.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甲属于间接正犯 D.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辨析】 本案中,甲利用不知情的乙实施了诈骗行为,甲也有诈骗罪的故意,所以甲成立诈骗罪的间接正犯;甲利用乙骗取了他人财物4000元,达到了诈骗罪数额较大(2000元以上)的标准,成立诈骗罪既遂。但是,甲、乙二人在客观上没有实施贩卖毒品的行为,所以不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BC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
要特别提请考生注意的是:本案中乙不成立犯罪。乙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罪的故意,但在客观上却实施了诈骗行为(正因为乙实施的行为在客观上被评价为诈骗行为,才能认定甲是诈骗罪的间接正犯,否则,甲也不可能成立诈骗罪),主客观内容没有一致性,所以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既不能根据主观故意的内容认定成立贩卖毒品罪,也不能根据客观内容认定诈骗罪。即使乙主观上存在过失,但过失诈骗不成立犯罪(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处罚)。
上题为刘凤科2013年重点学科班讲义中讲到的,按照该题的观点,本题中的刘某应不构成犯罪,而且王某也不构成犯罪。
47 # xufengna 发表于 2015-5-16 16:56
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即以语言、文字、动作或者其他方式方法将实施犯罪的具体经验、技能传授给他人的行为,行为人构成本罪,所传授的必须是犯罪方法。这里的犯罪方法,是指犯罪的经验与技能,包括手段、步骤、反侦查方法,等等,如果所传授的只是一般的违法方法,则不构成本罪。
46 # xufengna 发表于 2015-5-16 16:53
第一,在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按照法定符合说,如果主客观没有重合内容的,则不成立犯罪或者仅仅成立客观内容的过失犯罪(如果连过失都不存在,则属于意外事件)。
例如(2002年试卷二第38题)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卖后获款4000元,但在未来得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B.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甲属于间接正犯 D.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辨析】 本案中,甲利用不知情的乙实施了诈骗行为,甲也有诈骗罪的故意,所以甲成立诈骗罪的间接正犯;甲利用乙骗取了他人财物4000元,达到了诈骗罪数额较大(2000元以上)的标准,成立诈骗罪既遂。但是,甲、乙二人在客观上没有实施贩卖毒品的行为,所以不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BC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
要特别提请考生注意的是:本案中乙不成立犯罪。乙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罪的故意,但在客观上却实施了诈骗行为(正因为乙实施的行为在客观上被评价为诈骗行为,才能认定甲是诈骗罪的间接正犯,否则,甲也不可能成立诈骗罪),主客观内容没有一致性,所以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既不能根据主观故意的内容认定成立贩卖毒品罪,也不能根据客观内容认定诈骗罪。即使乙主观上存在过失,但过失诈骗不成立犯罪(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处罚)。
上题为刘凤科2013年重点学科班讲义中讲到的,按照该题的观点,本题中的刘某应不构成犯罪,而且王某也不构成犯罪。
45 # Neeson 发表于 2015-5-9 21:33
信仰的力量 2015-4-16 16:56
第一,在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按照法定符合说,如果主客观没有重合内容的,则不成...
44 # 信仰的力量 发表于 2015-4-16 16:56
第一,在抽象的事实认识错误中,按照法定符合说,如果主客观没有重合内容的,则不成立犯罪或者仅仅成立客观内容的过失犯罪(如果连过失都不存在,则属于意外事件)。
例如(2002年试卷二第38题)甲将头痛粉冒充海洛因欺骗乙,让乙出卖“海洛因”,然后二人均分所得款项。乙出卖后获款4000元,但在未来得及分赃时,被公安机关查获。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与乙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B.甲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C.甲属于间接正犯 D.甲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辨析】 本案中,甲利用不知情的乙实施了诈骗行为,甲也有诈骗罪的故意,所以甲成立诈骗罪的间接正犯;甲利用乙骗取了他人财物4000元,达到了诈骗罪数额较大(2000元以上)的标准,成立诈骗罪既遂。但是,甲、乙二人在客观上没有实施贩卖毒品的行为,所以不成立贩卖毒品罪的共犯。BC选项正确,AD选项错误。
要特别提请考生注意的是:本案中乙不成立犯罪。乙主观上具有贩卖毒品罪的故意,但在客观上却实施了诈骗行为(正因为乙实施的行为在客观上被评价为诈骗行为,才能认定甲是诈骗罪的间接正犯,否则,甲也不可能成立诈骗罪),主客观内容没有一致性,所以不可能成立故意犯罪:既不能根据主观故意的内容认定成立贩卖毒品罪,也不能根据客观内容认定诈骗罪。即使乙主观上存在过失,但过失诈骗不成立犯罪(对于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处罚)。
上题为刘凤科2013年重点学科班讲义中讲到的,按照该题的观点,本题中的刘某应不构成犯罪,而且王某也不构成犯罪。
43 # 朝陽123 发表于 2015-1-1 13:03
我覺得考慮具體數額如果比較大的話應該構成詐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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