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越狱,只能指逃离监狱、看守所等国家设立的刑罚执行场所或是押解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场所,不包括押解途中的逃离
- 具有聚众性,即参加人数必须是多人,虽有周密的计划,但人数不足5人的,仍不能认为是组织越狱
- 较多的人共同越狱逃跑,但没有组织性的,亦不属于本罪
- 具有非暴动性,即不仅要求不能有计划地集体使用暴力,而且包括不能使用轻微的暴力或个别人员非有计划地使用暴力
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在为首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有组织、有计划地以非暴动方式越狱逃跑的行为。特殊主体,即依法被关押的犯罪分子,包括已决犯和未决犯。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为首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集体越狱逃跑的行为。这种越狱行为有以下特点:(1)有组织、有计划性;(2)聚众性:(3)非暴动性。组织越狱行为不包括有计划地集体使用暴力方式越狱。但不排除使用轻微的暴力或者个别人员非有计划地使用暴力。所谓越狱,是指逃离监狱、看守所等国家设立的刑罚执行场所或者关押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场所,包括押解途中。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有组织越狱的故意或者参加有组织的越狱行动的故意。不明真相乘乱尾随逃跑或者单独逃跑的.不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