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
(2)受理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
(3)检查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
(4)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检举。
(1)调查处理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的行为。
(2)受理检察人员不服纪律处分决定的申诉;
(3)检查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最高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规定中的问题。
(4)受理对检察机关及其所属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检察人员违反纪律、法律行为的检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