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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造成被组织人死亡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强奸被组织人
  •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拐卖被组织人
  
本题有 10 条评论
参考答案: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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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nk88888 发表于 2017-2-17 10:29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不数罪并罚:
1、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这里是过失造成),不再定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
2、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不再定非法拘禁罪
3、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不再定妨害公务罪。
另外:数据并罚的情形:对被运送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的犯罪行为的,数罪并罚。
9 # 雨路云端 发表于 2014-8-15 09:10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8 # MroStupid 发表于 2012-7-17 08:53
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造成被组织人死亡为加重情节。故意杀害被组织人的则并罚。
7 # jiadao 发表于 2012-7-7 11:13
是否数罪并罚是看是否另起犯意
6 # 向往木兰 发表于 2012-4-27 16:29
xxzz2526 2009年07月30日 12:52:07
B是加重情节,要杀害,故意伤害致死的才能数罪并罚!
对于B的情形,量刑时会考虑是无期徒刑的,对受侵犯的法益一样得到保护。
5 # kakawdaly 发表于 2010-6-13 17:34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 # hancock 发表于 2009-8-24 08:07
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 # xxzz2526 发表于 2009-7-30 12:52
B是加重情节,要杀害,故意伤害致死的才能数罪并罚!
2 # 风雨一肩挑 发表于 2009-7-4 11:57
因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又造成被组织人死亡或以暴力方法抗拒检查,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行为的延续,是牵连犯,应从重处罚
1 # wll007 发表于 2009-6-22 21:01
B项为什么不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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