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五章 国家机构 » 宪法 » #776 题目内容及评论
776#
根据《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谁可以提出副省长的人选?
  • 省长
  • 本级人大主席团
  • 本级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
  • 本级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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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6-13 14:46
正副职 法检正职
省级 30人
地市 20人
县乡 10人
6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8-19 12:14
《地方组织法》第21条第1款和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

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团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名,
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合提名,
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不同选区或者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

正副职 法检正职
省级 30人
地市 20人
县乡 10人
5 # ee4412 发表于 2012-7-15 09:42
《地方组织法》第21条第1款和第2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人选,

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 团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十人以上书面联名,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十人以上联合提名,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候选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人民政府领导人员的候选人。不同选区或者选举单位选出的代表可以酝酿、联合提出候选人。”
4 # 浪无痕 发表于 2012-7-13 12:42
正副职 法检正职
省级 30人
地市 20人
县乡 10人
3 # manikang 发表于 2012-3-24 22:06
正副职 法检正职
省级 30人
地市 20人
县乡 10人
2 # taoranrantao6 发表于 2010-5-19 17:15
正副职 法检正职
省级 30人
地市 20人
县乡 10人
1 # koolhood 发表于 2009-8-25 11:21
B正确,原因是引用法条的原文错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的原文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代表依照本法规定联合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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