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九章 侵犯财产罪 » 刑法 » #7668 题目内容及评论
7668#
张某冒充中央某部委的工作人员,实施招摇撞骗行为,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招摇撞骗罪
  • 诈骗罪
  • 招摇撞骗罪的加重情节
  •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本题有 37 条评论
参考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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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9-7-23 17:26
以招摇撞骗的手段主要是骗取他人财物的,应定诈骗罪。
招摇撞骗罪的原意是骗取感情婚姻,工作、名誉、资格等,可以少量财务,如果骗取财务数额大,则定诈骗罪。
36 # gh520 发表于 2016-7-22 12:11
35 # 3热舞 发表于 2015-5-20 19:10
34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7 10:15
[引用]
以招摇撞骗的手段主要是骗取他人财物的,应定诈骗罪。
根据刘凤科在招摇撞骗罪中讲义说: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务的,成立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34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7 10:15
以招摇撞骗的手段主要是骗取他人财物的,应定诈骗罪。
根据刘凤科在招摇撞骗罪中讲义说: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务的,成立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33 # maozixuan 发表于 2014-6-4 23:40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之间的界限

  (一)在理论上从构成特征上把握二者的区别:(1)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和国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秩序,以及公共利益或者公民的合法权益;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2)招摇撞骗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种种欺骗活动的行为;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而不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招摇撞骗罪在客观方面对骗取财物的数额没有限制;诈骗罪的构成要求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4)招摇撞骗罪中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是骗取非法利益,其内容既包括财物,又包括其他非法利益;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二)在司法实践中对二罪之间的界限主要应从以下四个方面把握:(1)当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时,诈骗罪的法定刑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招摇撞骗罪最高刑是十年有期徒刑。此时,诈骗罪是重法条,应以诈骗罪论处。(2)当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巨大时,诈骗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情节严重的招摇撞骗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罚金的规定。此时,诈骗罪是重法条,也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3)当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数额较大财物时,既符合第266条的犯罪构成,又符合第279条的犯罪构成,两者之间仍存在法条竞合的关系。招摇撞骗罪有两档法定刑:情节一般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诈骗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处罚重于情节一般的招摇撞骗罪的法定刑,又轻于情节严重的招摇撞骗罪的法定刑。对于此情形,在司法实践中倾向于以招摇撞骗罪处罚,但在处罚认识原因上观点不一,有实践认为: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少量财物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且应适用该罪的第一个量刑幅度,则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行为就应该属于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情形,此时,招摇诈骗罪是重法条,按照招摇撞骗罪论处既符合第266条关于法条竞合适用原则的规定,又符合罪刑相适应的原则。但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并未将诈骗财物的数额作为情节严重情形规定,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情况仍属于招摇撞骗罪的一般情节。此时,应维护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招摇撞骗罪是特别法,理应以招摇撞骗罪定罪处罚。(4)当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的财物未达到数额较大且其行为实质上达到了应受刑罚处罚的程度时,符合招摇撞骗罪的犯罪构成,按该罪定罪处罚即可。
32 # yang08 发表于 2014-2-26 22:07
根据刘凤科在招摇撞骗罪中讲义说:骗取他人数额较大财务的,成立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
31 # 徒步郊游 发表于 2014-2-2 11:28
三大本“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如骗取爱情、职位、荣誉、资格等。原则上不包括骗取财物。”
30 # 裆代表 发表于 2013-10-15 10:20
285229692 2012年07月24日 13:52:25
伊水佳人 2012年04月19日 10:00:38
我们的刑法体系真是混乱,本来法条竞合,特殊优于一般是原则,偏偏又搞个金额巨大又...
才发现呀?不是一般般的乱,简直像狗窝一样

所以难啊,有的罪名其实完全可以并在一起,偏偏去分什么主体。。。无谓的搞出了很多相似的罪名。而考试,恰恰就是考这些,让你难于区分。所谓的难,就难在这里。
29 # 网络留香 发表于 2013-7-7 19:53
招摇撞骗罪的原意是骗取感情婚姻,工作。如果骗取钱财按诈骗罪定罪!
28 # 万蚨影120924 发表于 2013-6-16 18:05
诈骗罪于招摇撞骗罪的想象竞合犯,择一I重罪(诈骗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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