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九章 侵犯财产罪 » 刑法 » #7640 题目内容及评论
7640#
某甲要求好友乙与其于次日下午5时共同抢劫银行运钞车,乙碍于情面答应。但事发时乙并未前往,而是由甲独自完成。甲在抢劫中为了劫得财物,还开枪射杀押运人丁。甲劫得现金100万元。事后甲与乙共分赃物。以下对甲、乙二人行为的定性,正确的是:(      )
  • 甲与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甲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
  • 甲构成抢劫罪,乙不构成犯罪
  • 甲与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甲属于抢劫罪的既遂犯,乙属于抢劫罪的预备犯
  • 甲与乙成立抢劫罪的共犯,且均为抢劫罪既遂,甲就故意杀人行为应加重处罚
  
本题有 13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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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9-7-23 22:06
这样太不合理了,随口答应而已,根本没有共谋。这都算犯罪,真的是没天理啊
12 # xf丶hkr 发表于 2014-5-6 08:21
乙答应了甲 对甲的犯罪心理起到了强化作用 应该算帮助犯 就好比甲去盗窃 乙给他一张房间地图(一时疏忽 拿错了地图)甲接过来也没仔细检查 盗窃过程中也没用地图 乙就算是帮助犯了 起到强化心理的作用了 按照刘凤科的理论 抢劫银行有很大的致人死亡的可能性 就算乙没参与 也应该对死人的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就像他举得例子 甲乙合谋故意伤害去 乙没去 甲将丙打死 乙对死亡结果是有责任的
徒步郊游 2014年02月03日 09:26:30
如果是考试,我没办法不得不先D。其实我不认为是乙是抢劫犯。“乙碍于情面答应”表现...
11 # 徒步郊游 发表于 2014-2-3 09:26
如果是考试,我没办法不得不先D。其实我不认为是乙是抢劫犯。“乙碍于情面答应”表现乙是言不对心,乙的内心并没有想参与抢劫的意思。事后分得的财物了,说明甲的抢劫行为已经完成,即遂。乙事后分得脏物可能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10 # 宇文柳儿 发表于 2014-1-22 18:08
好题
9 # zy10000 发表于 2012-7-16 15:07
谋而未实行的,同样可以成立共同犯罪。抢劫过程中的故意杀人不独立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属于抢劫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

8 # karton 发表于 2012-6-23 17:57
甲应该是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属于杀人灭口的情况。
7 # 電動菊花 发表于 2011-9-27 22:07
礙於情面答應 幹嗎參與分錢 嚓
orlane 2011年07月04日 20:57:50
covi 2009年05月06日 10:14:52
共谋?何来共谋?乙主观上压根就没有抢劫银行的意思,只是应付一下朋友的建议,这也...
6 # orlane 发表于 2011-7-4 20:57
covi 2009年05月06日 10:14:52
共谋?何来共谋?乙主观上压根就没有抢劫银行的意思,只是应付一下朋友的建议,这也...
5 # 吴世柱 发表于 2011-6-18 09:41
共谋而未实行的,同样可以成立共同犯罪。抢劫过程中的故意杀人不独立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属于抢劫行为的有机组成部分。

4 # goodidea 发表于 2011-5-22 20:13
真是破题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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