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二章 刑罚的执行 » 刑法 » #7292 题目内容及评论
7292#
某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周某以无钱为由拒不缴纳罚金。刑满释放后第5年,周某准备结婚,购买29寸彩电一台及冰箱一台。法院得知上述情况后派法警强行将彩电、冰箱扣押。请问应如何看待法院的行为?
  • 欠妥当
  • 虽然欠妥当但却是合法的
  • 并无不妥,是完全合法的
  • 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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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11732804 发表于 2015-12-25 22:38
什么鬼题目呀!
6 # ee4412 发表于 2012-7-3 22:57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5 # 王燕燕燕 发表于 2012-3-7 13:49
考点:罚金的执行
讲解:《刑法》第53条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法院可以随时追缴周某的财产,故法院的行为并无不妥,是合法的。

4 # gyd 发表于 2011-8-10 10:47
不符合常理,不被人家骂死!
3 # nuoshao007 发表于 2010-10-4 01:09
调你喇?
2 # muren-k 发表于 2010-7-14 10:40
忒缺德了
1 # wodezhuzhua 发表于 2010-1-22 16:04
这个题目也太调戏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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