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二十三章 司法赔偿 » 行政行诉 » #7109 题目内容及评论
7109#
陈真、司马南是邻居,某日,陈真家被盗,丢失现金1万元,报案后,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司马南有作案嫌疑,将司马南拘留,随后在法定期限内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人民检察院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公安机关将司马南逮捕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符合起诉的条件,遂在法定期限内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法院认定司马南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判决宣告后,司马南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改判司马南无罪,试问,若司马南提出赔偿申请其赔偿义务机关是谁?
  • 一审人民法院
  • 人民检察院
  • 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和提起公诉为同一人民检察院的,那么该人民检察院与一审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 若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和提起公诉不是同一人民检察院的,那么由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与一审法院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本题有 14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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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论内容
14 # law、holy 发表于 2015-11-24 21:00
怎么这个网站几年都不更新,经常投票说如何通过率高,还不如干点实在的!!!!!!!!!!!!!!!!!!!!!!!!!!!!!!!!!!!!!!!!!!!!!!!!!!!!!!!!!!!!!!!!!!!!!!!!!!!!!!!!!!!!!!11111
13 # haoranwy 发表于 2015-8-22 09:42
fuleehom 2014-11-6 18:17
按新的赔偿法,答案是A
12 # meined 发表于 2015-7-16 19:36
第二十一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
11 # nordex1 发表于 2015-7-10 23:41
最后一枪原则
10 # law、holy 发表于 2014-12-29 22:42
光收钱,不干事,诈骗@@@@@@@@@@@@@@@@@
9 # fuleehom 发表于 2014-11-6 18:17
按新的赔偿法,答案是A
8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2-17 16:23
新法是A!
7 # 高考司考 发表于 2013-7-5 22:59
管理员含家产
6 # 南天竹 发表于 2013-6-20 17:22
你老妈老爸死了吗?
5 # 东方剑257 发表于 2012-2-11 11:06
答案应该是A,真是害死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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