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生取得:血统为主,出生地为辅的混合原则;
2)归化取得:自愿申请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
2、中国国籍的丧失:
1)自动丧失:定居国外+取得国籍;
2)申请退出:定居国外+经批准。
3、中国国籍的恢复:曾有中国国籍+正当理由+经批准。
19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6-12 23:23
[引用]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C 任何中国公民如属外国人的近亲属,或定居在外国,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可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怎么看C都对。
1)出生取得:血统为主,出生地为辅的混合原则;
2)归化取得:自愿申请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
2、中国国籍的丧失:
1)自动丧失:定居国外+取得国籍;
2)申请退出:定居国外+经批准。
3、中国国籍的恢复:曾有中国国籍+正当理由+经批准。
19 # sker7815 发表于 2014-6-12 23:23
[引用]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C 任何中国公民如属外国人的近亲属,或定居在外国,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可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怎么看C都对。
1)出生取得:血统为主,出生地为辅的混合原则;
2)归化取得:自愿申请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
2、中国国籍的丧失:
1)自动丧失:定居国外+取得国籍;
2)申请退出:定居国外+经批准。
3、中国国籍的恢复:曾有中国国籍+正当理由+经批准。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C 任何中国公民如属外国人的近亲属,或定居在外国,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可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怎么看C都对。
1、中国国籍的取得:
1)出生取得:血统为主,出生地为辅的混合原则;
2)归化取得:自愿申请与审批相结合的原则。
2、中国国籍的丧失:
1)自动丧失:定居国外+取得国籍;
2)申请退出:定居国外+经批准。
3、中国国籍的恢复:曾有中国国籍+正当理由+经批准。
以上是个人观点,请指正。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的条件是:
1.中国人的近亲属;
2.在中国居住;
3.具有正当理由
法律上的归化,是指某个人在出生国籍以外自愿、主动取得其他国家国籍的行为。一般是居住在国外的人,依据所居国的法律规定取得新国籍。归化的反义词是剥夺国籍
B错误.因归化而取得中国国籍,必须书面申请且中国同意,单方面自愿不一定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 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