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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甲在A市B区将乙打致轻微伤,B区公安分局决定对甲处以拘留15天的行政处罚,甲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经审查认定甲没有殴打乙,乙辨认错误,而是丙殴打了乙,遂将B区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撤销,本案中,对丙的下列叙述哪些是错误的?
  • 丙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 丙不能提出行政复议
  • 丙无权提起行政诉讼
  • 丙无权提起行政复议也无权提起行政诉讼
  
本题有 7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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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3657047945 发表于 2016-5-30 17:41
这道题用排除法最好做,三无一有,选择多项,就选三无
6 # law、holy 发表于 2016-4-12 19:48
wxfz200518 2010-9-4 11:06
也能提起行政复议,吗?法律有规定吗?没有具体处罚行为,只是行政有利害关系?
赞同,没有对丙作出处罚,不能起诉
5 # meined 发表于 2015-8-9 23:47
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申请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
4 # 伊水佳人 发表于 2012-6-19 17:48
此题实属可疑,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是否可以复议?从保护第三人的角度设置确有必要,从程序的角度过于繁琐。
3 # orlane 发表于 2011-7-23 17:26
B作为利害关系第三人

不能申请复议只能提起行政诉讼吧???
2 # wxfz200518 发表于 2010-9-4 11:06
也能提起行政复议,吗?法律有规定吗?没有具体处罚行为,只是行政有利害关系?
1 # zzwzmj 发表于 2010-8-7 17:39
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法律上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

与撤销或者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

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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