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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工商局对有轻微违法经营行为的某企业给予罚款处罚。3个月后,该企业既未送交罚款,又未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县工商局即通知某银行将罚款数目从该企业账号中划拨出来。该企业对这一行政强制执行不服。遂向县法院起诉县银行。对此,县法院应。
  • 不予受理
  • 可以立案
  • 通知县工商局退还罚款
  • 通知某银行收回划拨款
  
本题有 3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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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haoranwy 发表于 2015-8-20 20:53
分析正确,很好
31 # 喵买买 发表于 2015-8-10 23:19
谢谢
18369903579 2015-5-3 19:56
这道题是一错题,大家不必在意。正确的分析思路如下,仅供参考。题目交代:3个月后,...
30 # 18369903579 发表于 2015-5-3 19:56
这道题是一错题,大家不必在意。正确的分析思路如下,仅供参考。题目交代:3个月后,该企业既未送交罚款,又未申请复议和向法院起诉,县工商局即通知某银行将罚款数目从该企业账号中划拨出来。该企业对这一行政强制执行不服。遂向县法院起诉县银行。
1,首先2015-5-1号实施的新行政诉讼法把诉讼时效增加到了6个月。
2,然后,该企业是对后面行政强制执行不服,不是对行政处罚不服,做出行政强制执行是它立即起诉,所以也没有过诉讼时效。
3,工商局也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它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关于划拨权的有:税务局,海关,县级以上社会保险管理行政部门三个。
如有错误请其他同学及时更正。别让后来的同学发生误会,尤其是在这个新法刚出,而题目还是旧题的时候最容易出现错误的理解。谢谢
29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9 21:16
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有其他法定要件的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
28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9 21:16
‘遂向县法院起诉县银行,’银行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被告资格,只能告‘工商局’,所以不予受理 这个解析对。
27 # 88577263 发表于 2014-7-3 20:14
17 # lidb110 发表于 2011-5-5 11:43 [引用] ‘遂向县法院起诉县银行,’银行不是行政机关,不具备被告资格,只能告‘工商局’,所以不予受理 这个解析对。
26 # tonnypool 发表于 2014-5-26 11:09
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二、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三、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四、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五、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六、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行政复议为提起诉讼必经程序而未申请复议的
八、起诉人重复起诉的
九、已撤回起诉,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
十、诉讼标的为生效判决的效力所羁束的
十一、起诉不具有其他法定要件的
前款所列情形可以补正或更正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期间责令补正或更正;在指定期间已经补正或更正的,应当依法受理。
25 # 天troy 发表于 2013-10-29 21:31
县银行不是本题中的被告,
24 # kty1003 发表于 2013-7-25 09:42
orlane 2011年07月23日 18:03:02
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一、请求...
23 # xiaoyinkai 发表于 2012-7-27 13:26
银行的行为是代履行呢,还是受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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