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乡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 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
- 县政府土地管理局作为复议机关
- 县政府法制局作为复议机关
各级政府:上级政府申。
“本题中,批准行为的主体是乡政府,而其行使的职权是土地管理权。县政府是上一级政府,而县土地局是主管土地行政的政府工作部门,都可以作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法》第12条第一款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
本案中,作出批准行为的行政主体是乡政府,其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是县政府;其行使的职权属于土地管理权,但乡、镇人民政府属于县级以下人民政府,依法不设立工作部门,只设一些工作人员,其具体行政行为视作是乡政府的行为,故应适用上引第13条第1款的规定,由县政府作为复议机关。C选项干扰性很强,需要注意的是它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所设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本案不属于这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