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五章 行政许可 » 行政行诉 » #6456 题目内容及评论
6456#
2005年3月16日,居民甲向区政府提出建房申请,同年3月25日,区政府通知甲由于申请材料不齐全,决定不予受理。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甲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甲补正
  • 区政府告知甲补正的,可以分几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
  • 区政府不予受理甲的建房申请是错误的
  • 区政府实际已经依法受理了甲的申请
  
本题有 1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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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citicwl 发表于 2015-7-1 23:42
晕菜,还有一个陷阱已过7日,但在3月24日未告知,不予受理,则视为受理
13 # 632443570 发表于 2015-2-22 16:31
5日内一次性告之补正,否则视为受理。
12 # fuleehom 发表于 2014-11-14 17:33
逾期不告知,视为受理
11 # lihai1677 发表于 2014-7-8 01:24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10 # 小鱼人儿 发表于 2013-6-2 14:05
《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1款第(四)项,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9 # 伊水佳人 发表于 2012-6-15 15:14
我日,实务中谁去遵守这些破规定
8 # yugenfa 发表于 2012-6-8 20:56
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7 # yp831025 发表于 2012-3-28 21:12
答案解析: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32条第1款第(四)项,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6 # aes 发表于 2011-8-31 12:59
好题
5 # orlane 发表于 2011-7-20 17:24
行政法的题目,不单在选项挖坑,题干里面也挖坑,坑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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