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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7#
人民法院审理认定财产无主案件,应当发布认领公告,公告期为
  • 3个月
  • 6个月
  • 1年
  • 2年
  
本题有 2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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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df2008 发表于 2012-9-7 07:04
1年
1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24 17:26
《民诉》第175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核实,应当发出财产认领公告。公告满1年无人认领的,判决认定财产无主,收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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