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试卷一 » 2002年真题 » 分年真题 » #528 题目内容及评论
528#
32.法的指引作用可以分为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下列哪些表述属于有选择的指引?
  • 宪法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发明或者其他科技成果,有权申请领取荣誉证书,奖金或者其他奖励
  
本题有 6 条评论
参考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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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quanyanbin 发表于 2013-5-2 11:33
C答案应该是确定的指引,不知道为什么C的答案是正确的!
5 # ★▓全勛▓★ 发表于 2010-8-19 17:43
C是有瑕疵的,这道题当年就有争议,记住背后的概念和考点就好。
4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7-10 18:00
法对人们行为的指引有两种方式:一是确定的指引,是指人民必须根据法律规范的指示而作为,法律要求人们必须从事一定的行为,而为人们设定积极的义务(作为义务)。法律要求人们不得从事一定的行为,而为人们设定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若人们违反这种确定的指引,法律通过设定违法后果来处理以此来保障确定的指引的实现。二是有选择的指引,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可以选择的模式,根据这种指引,人们自行决定是这样行为还是不这样行为。这是一种按权利规则而产生的指引行为。
3 # motuotuo 发表于 2009-8-16 11:53
刑法首先是给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使用的,对于法官来说,刑法分则的条文是有选择的指引。
2 # wodeyangbaohua 发表于 2009-8-15 19:01
支持你的意见
1 # yanjidong 发表于 2009-8-15 18:21
C应该是确定性指引。
刑法的条文也是公民可以选择的?即使法官在判案有自由裁量,但从整个条文来说(不是条文表达的内容),也是强制的遵循。
记得02后的一道真题,类似该题,把C定位是确定性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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