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 民诉与仲裁 » #5118 题目内容及评论
5118#
张某下班回家路过甲区时被乙区政府的轿车撞伤,当时并无异常。回到丙区的家中后,张某突觉不适,吐血而亡,后查明系撞击后内出血所致,该车司机为丁区人,出事时送区长去市政府开会,张某之子欲提起诉讼,则哪些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
  • 甲区
  • 乙区
  • 丙区
  • 丁区
  
本题有 34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147
65
44
详细评论内容
34 # yoky 发表于 2015-1-18 16:09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33 # Borrowzoe 发表于 2014-11-30 21:20
司机不是合格的被告?!
32 # 嘟嘟君 发表于 2014-6-28 09:54
司机开车时职务行为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31 # tachtuo 发表于 2014-5-31 13:13
侵权发生地丙
30 # qwjqmeier 发表于 2013-8-3 07:27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9 # yuanyuanhui 发表于 2013-5-5 22:07
司机开车时职务行为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28 # adf2010 发表于 2012-9-4 13:49
嗯,是的
x011289 2012年06月19日 22:12:08
日!!应该结合民法的有关规定!!!
司机不是合格的被告。
27 # x011289 发表于 2012-6-19 22:12
日!!应该结合民法的有关规定!!!
司机不是合格的被告。
26 # lawerhero 发表于 2012-6-15 05:54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8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25 # jinzuyao86 发表于 2012-6-9 15:15
题目交代很清楚,司机开车时职务行为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D不当选
点击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