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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刚是一名17岁的职业高中学生,在2000年10月5日国庆节放假期间,他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3部。在公安机关对此案进行侦查时,下列哪些内容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 小刚盗窃的事实
  • 小刚的年龄
  • 2000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 小刚犯罪后的表现
  
本题有 16 条评论
参考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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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Nichole11 发表于 2017-8-17 12:16
犯罪后的表现(如自首立功)也是证明的对象
因为可能与定罪量刑有关
15 # guangzaig 发表于 2014-8-8 19:07
犯罪后的表现(如自首立功)也是证明的对象
因为可能与定罪量刑有关
14 # toubicongrong 发表于 2014-4-4 12:40
犯罪后的表现(如自首立功)也是证明的对象
因为可能与定罪量刑有关
13 # 龙江在线 发表于 2014-3-24 18:13
犯罪后的表现也是证明的对象,靠,没想到
12 # shani 发表于 2013-6-26 17:01
坦克马 2013年06月03日 17:21:31
证明对象(待证事项的范围):凡是以定罪、量刑和程序有关的都是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11 # 坦克马 发表于 2013-6-3 17:21
证明对象(待证事项的范围):凡是以定罪、量刑和程序有关的都是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10 # 追风人123 发表于 2012-9-5 10:23
犯罪后的表现(特别是未成年人)是其量刑和采用不同刑罚的重要依据
9 # FALL敏 发表于 2012-7-21 09:15
犯罪后的表现可以作为量刑情节
8 # david59420 发表于 2011-7-23 00:01
D项 很模糊啊!
7 # 出水百合 发表于 2011-7-16 15:05
d也是,表现很重要,自首啦,坦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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