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第十一章 立案【新】 » 刑事诉讼 » #4104 题目内容及评论
4104#
某县公安机关接到有关陈某、刘某、卞某合伙拐卖妇女的报案,依法对报案材料进行立案前的审查。下列选项哪个是县公安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 报案人提供了充分的证据
  • 有明确的犯罪嫌疑人
  • 事实已基本查清
  • 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本题有 6 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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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九天妖皇 发表于 2014-6-24 23:48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贲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5 # 李飞飞 发表于 2012-6-16 15:34
好像这道题不应该放在这一小块的
4 # xiaolow 发表于 2011-8-29 11:19
有犯罪事实就要立案了,而不是需要追究责任,比如完全无过错的交通肇事
3 # orlane 发表于 2011-7-9 21:48
撤销案件是侦查机关的活动与权限
不起诉是公诉机关的活动与权限
终止审理以及宣告无罪是审判机关的活动与权限。
2 # orlane 发表于 2011-7-9 21:43
《刑事诉讼法》第86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1 # liuhao123 发表于 2010-8-9 21:38
刑诉86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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