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商经知[综合] » 经济法 » #33044 题目内容及评论
33044#
王某为其5岁的儿子王琨投了一份10年期的人身保险,指定受益人为李某;同时为母亲投了一份人身保险合同,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王琨的保险合同履行2年后王某与李某离婚,王琨由父亲王某抚养。不久王琨患病住院,由于医院的重大失误,致使王琨手术后落下终身残疾。关于王琨的保险合同及保险金的给付,下列说法符合《保险法》规定的是?
  • 保险合同自王某向保险公司交纳保费时成立
  • 王琨发生保险事故时,王某和李某已经离婚,所以李某不再是适格的受益人
  • 保险公司支付赔偿金后,王某不得再向医院要求赔偿
  • 保险公司在支付赔偿金后,不得向医院追偿
  
本题有 0 条评论
参考答案: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您需要[登陆]或[注册]以后才可以查看本题详细解析
答案投票:您认为题库提供的答案及解析正确吗?请在下面认真投票哦!
0
0
0
本题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