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网»题库首页 » 三国法【综合】 » 国际经济法 » #32958 题目内容及评论
32958#
2005年甲国新政府通过政变代替了原有政府,新政府决定向乙国贷款用于灾区地方政府重建。2008年甲国决定和丙国合并成立一个新的国家丁国。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对甲国的承认属于对政府的承认,甲国和丙国的合并是发生国家继承的前提
  • 甲国政府向乙国的贷款属于地方债务,不应由丁国予以继承
  • 如果甲国和丙国之间互负债务,则成立丁国后甲国和丙国之间的债务自然消除
  • 原对甲国和丙国生效的条约继续对丁国生效,效力及于成立后的丁国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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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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